第 9 章(‘死’过一次的人,果然不...)

蒋牧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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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咳咳咳。

    突然被水呛着的剧烈咳声响起,清明本来在喝茶,却因为听到这句话,一下被呛着。

    他赶紧调转身体,转向无人的方向。

    只是一张还算白的脸,已经被呛成猪肝色。

    他这么大的动静,弄得左邻右座,纷纷看过来。

    阿鸢是惯会照顾人的,赶紧指着他的面前说道:“拍拍胸口,怎么这么不小心呀。”

    清明委屈的看了她一眼。

    他不是不小心,他是被吓着的。

    此时他望了望沈绛,一边抚胸口一边想着:这位姑娘,这副娇柔美丽的外表下,怎么尽是做些惊世骇俗的事情呢。

    还尽早摆脱那些光头的蛊惑。

    清明觉得她心底,只怕更想把那些大师叫成秃驴吧。

    程婴此时反而笑了出来,他问:“三姑娘,怎么这般讨厌和尚?”

    他倒是第一次瞧见,除了他之外,对和尚这么讨厌的人。

    有趣。

    沈绛叹口气:“说来话长。”

    “我愿意听姑娘细说。”

    沈绛以为程婴这样温润的人,不会继续追问,所以听到这话,怔了下。

    待她抬眸,看向程婴,黑眸清亮如星,柔声说:“若是下次有缘再见,我便说与公子听。”

    “好。”程婴颔首。

    两人竟是定了个君子之约。

    毕竟天下之大,若是还真的有下次见面的机会,确实算得上有缘。

    入夜。

    整个驿站,都没了白日车来马走的喧闹气,显得格外寂静。

    疲倦赶路一整天的旅人,都陷入沉沉的梦乡中。

    沈绛因为明日要启程入京,所以也早早睡下。

    只是她对面那间客房的灯烛,却一直没熄灭。

    清明推门进来,冲着坐在灯下的人说道:“公子,马车已经备妥。”

    只是他转了个话锋道:“反正明日我们也能进京,不如您先在此处安歇一晚。”

    程婴站了起来。

    他此刻脸上没了白日里常挂在脸上的笑,一双眼睛透着看透尘世的冷淡,唯有眼尾的那粒朱砂小痣,在暖黄灯光之下,越发殷红。

    在暗夜中,平添了几分妖孽。

    他走到门口时,脚步略顿,看向对面的门。

    清明见状,低声说:“需要我派人跟着这位姑娘吗?”

    自家公子居然与这位姑娘,定下了下次见面的约定,清明虽觉荒唐,却又觉得这并非是坏事。

    “不用。”程婴清冷的声音响起。

    片刻后,他淡淡道:“有缘,自会相见。”

    *

    沈绛醒来时,驿站外面早已再次热闹起来。

    她起身后,阿鸢已经打好水回来,她一进来就叹道:“我刚才瞧见对方客房的门开着,小二说里面的客人早就走了。”

    她颇为失望的小声嘀咕:“程公子也真是,走了,怎么也不打声招呼。”

    “只是萍水相逢的人罢了,怎么你还要人家再请你吃顿饭?”

    沈绛正弯腰找东西,听到她的话,好笑说道。

    昨晚的那顿饭,便是程婴请客。

    阿鸢想到这个,也不好意思再抱怨。

    她见沈绛翻找包裹,将水盆放下走过来说:“小姐在找什么,让我来找吧?”

    沈绛却一下拎起一件衣服,开心说道:“找到了。”

    阿鸢探头看过去。

    “小姐带你玩个好玩的。”沈绛明润清澈的黑眸,露出狡黠的笑意。

    没过一会,就从客房里出来一个俊俏公子和小厮。

    待‘他们’出了驿站,马车已停在门口等着。

    坐在车上的护卫,竟没在第一时间认出来。

    还在沈绛要上车时,伸手拦了下,问道:“这位小公子,您是不是上错了马车?”

    沈绛拿着沉香雕漆折扇,轻拍打着另一只手掌心,嘴角一勾:“你再仔细瞧瞧本公子?”

    她原本清泠如泉水击石的声音,此刻带着刻意压低的低沉。

    护卫一怔,再仔细看了一眼,这才惊道:“三、三……”

    “三少爷。”沈绛潇洒将手中折扇,唰地一下打开。

    “啊,是三少爷。”护卫瞧着自家这位如九天仙女般美丽的姑娘,竟摇身一变成了俊俏公子,一时也吃惊不已。

    只见沈绛穿着一身象牙蓝绣工笔山水楼台圆领锦袍,长发被玉冠束着,脂粉尽无,可肌肤依旧过分白腻,显得格外唇红齿白。

    还真是像哪家出门游乐的矜贵小少爷。

    此时卓定他们也过来,众人瞧见沈绛的打扮,在片刻惊讶后,倒也没太意外。

    女子出门在外,作男子打扮,也是常有的事情。

    沈绛之前一路上不穿男装,是因为路上不需要掩饰身份。

    如今到了京城,她得先遮掩一番。

    很快,她们坐上马车,迎着晨露和曦光,向着京城的方向而去。

    待到了午时,他们的马车终于到了京城。

    这些天,他们都是在路上,几乎未进过什么大城镇。

    见惯了荒郊野岭的寂寥,此刻马车在大街上走着,隔着车窗就能听到外面的喧嚣热闹。

    阿鸢终于忍不住,悄悄掀起车帘一角。

    数丈宽的青石主道,笔直往前延伸,一直到视线看不到的地方。

    街面上熙熙攘攘,不仅车马甚多,就连人流都格外密集,颇有些摩肩接踵的盛况。旁边的街道林立着一间接一间的店铺,茶馆酒楼是最常见的,成衣铺、糕点铺、首饰店,看得人眼花缭乱。

    店铺上悬挂着的旌旗,迎面招展。

    小贩沿街叫卖的吆喝声。

    成群结队的孩童在街边追逐玩闹。

    很快,他们进了一家门面极大的客栈。

    要了几间客房之后,店小二领着护卫们,把马车这些赶到后面马厩。

    沈绛带着阿鸢先回房间。

    只是刚进了客房,阿鸢问道:“小姐,咱们什么时候去找大姑娘?”

    沈绛一愣。

    “幸亏之前京城来送年礼时,我特地问了管事,文国公府的情况。听说因为文国公老夫人的原因,如今国公府还有两房没分出去单过,都是老夫人嫡出的。咱们要是去拜访的话,见面礼得好好准备,万不能因为咱们是从衢州来的,就让国公府的人小瞧了。”

    阿鸢说了一大通,沈绛听的头疼。

    因为她压根就没想过,去找大姐姐。

    现在她是什么,罪臣之女,旁人躲都来不及,何必上门讨别人的嫌。

    沈绛见阿鸢眼巴巴望着自己,只得哄她:“等我们安顿好了,再去拜访大姐姐吧,免得国公府真把我们当成是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

    阿鸢听到这话,叹了一口气。

    用过午膳后,沈绛让卓定套上马车,带着阿鸢出门。

    卓定亲自驾车,一路往京城东边。

    京城一直有‘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

    长平侯府就在西城的观儿胡同,卓定打小就学的行军打仗的本事,脑子里有本活地图。他虽没来过京城,可是京城的布局他却了熟于心。

    等到了侯府门口,就见往常威风凛凛的石狮子,此刻也落了灰。

    朱红包铜皮大门上,明晃晃贴着封条。

    连门口长平侯府的匾额都被摘了,衰败之感扑面而来。

    哪怕沈绛曾梦见这样的画面,却依旧不如亲眼所见来的真实。

    长平侯府真的被抄家夺爵,不复存在了。

    沈绛掀着车帘,一言不发地望着对面的侯府大门。

    阿鸢见状,以为她是触景伤情,劝道:“小姐,要不咱们回去吧。”

    沈绛却突然开口说:“卓定,从明日开始,你跟其他人四处打听关于我爹还有侯府其他人的消息。”

    她知道沈作明现在被关在昭狱。

    那个地方,寻常人根本进不得,更别说探监。

    侯府还有不少旧人,很多都是跟着沈作明征战漠北的旧部,情谊非同一般。

    卓定坐在车架上,隔着车门应道:“属下遵命。”

    *

    晚上入睡前,阿鸢忙着将自带的干净被褥换到床上。

    沈绛见她忙来忙去,吩咐道:“不用这么麻烦。”

    阿鸢立即说:“那可不行,他们几个都是大男人不讲究这些,小姐您是娇滴滴的姑娘家,可不能睡这硬炕臭被。”

    沈绛不在意道:“如今我已经侯府的小姐了。”

    这话让阿鸢手上的动作顿住。

    许久,小姑娘扭头看过来,脸上带着一种倔强:“只要我手脚没断,就不会让小姐受一丁点委屈。”

    沈绛本意是想让她尽早适应。

    往后,她的身份再不是养在深闺的矜贵千金。

    衢州虽是小地方,但沈绛的吃穿用度一应照着京城里的大姐姐她们。

    她过了十六年的侯府嫡小姐,金尊玉贵的日子。

    连她身边阿鸢这个大丫鬟,往日都未曾做过重活。

    沈绛摇头:“如今连偌大的侯府都被抄了家,我们何苦守着这点矜持。”

    或许是那场梦境里,沈绛亲眼看到了自己的死亡。她反而比别人,更容易接受长平侯府落败的事实。

    毕竟命都没了,这些身外之物有什么用。

    阿鸢今日却格外倔强,她说道:“奴婢就是伺候小姐的,哪有让小姐委屈的道理。”

    此时见阿鸢更认真铺着床,沈绛不说话了。

    随她去吧。

    想到这里,沈绛心底自嘲一笑。

    她这个侯府姑娘,倒是挺快适应了现在这个落败千金的角色。

    ‘死’过一次的人,果然不一样。

    *

    阿鸢铺完被子后,又拎着水壶出去打水。

    谁知没一会儿,她拎着热水回来。

    “原来这里热水都得花银钱现买,京城的客栈还真是想着法子捞钱。”阿鸢小声抱怨。

    说起银子,原本正在写东西的沈绛,不由抬起头。

    阿鸢替她倒了一杯茶,探头过来:“小姐,你这些天都在写什么呢?”

    之前只要到了一处驿站,沈绛就会将这个册子拿出来,写了一路。

    “银子。”

    阿鸢:“啊?”

    “我在想,怎么样才能在短时间,弄到一大笔银子。”

    钱到用时方恨少。

    京城消息前脚传过来,沈绛就让账房把家里的银钱都清点了一遍。

    结果现银居然不足一千两。

    家里有不少田地和庄子,可这些地大多让沈家族人在种,每年交的租子极少。

    沈作明是有侯爵的人,自然不会跟族人计较这些。

    况且沈家在衢州是世家大族,族亲众多,沈作明作为沈家如今当家人,哪年不是往族里贴补银子。

    因沈作明也跟沈绛说过,若是不过分的要求,能帮就帮。

    家里亲族长辈,婚丧嫁娶,总会求到沈绛跟前。

    京里每年送两千两银子给沈绛,她自己没用多少,大半贴补了族里。

    族里开办的族学,一切花销费用,全都是从家里过的账。

    抄家夺爵的消息传来,账面上根本没现银。

    阿鸢震惊道:“小姐,您不是把家里的东西都卖了,银子还不够吗?”

    沈绛揉了下额头:“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却少,当初我着急卖东西,当铺的人压了价钱,家里的地契和房契我还没来得及动。”

    时间太紧,沈绛只将好出手的卖了。

    后来又遣散家里的仆人,花了些银两,最后离开时,她身上只带了三千两的银票。

    三千两看似不少。

    可对她来说,却不够,远远不够。

    她手里什么都没有,无权无兵,还是别人眼中的弱质女流。

    只有钱,才能替她开路。

    阿鸢:“小姐,你想到怎么赚钱了吗?”

    “还没。”

    这就是头疼的地方啊。

    沈绛望着桌上的水壶,突然笑了下,就连客栈这样的地方都有捞偏门的法子。

    京城那么大,总能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