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和姚佳云关系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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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酒桶。”

    “这个是赵信,也叫德邦总管……”

    跟元歌坐在电脑前,姚佳云一字一顿的给他讲解着。

    “点这里完成新手任务……”

    “不对不对,你那个是查看天赋……”

    第一次玩lol,元歌真是急出了一身汗,姚佳云看他那笨了吧唧的操作都有些质疑,这大兄弟真的是玩dota出身的嘛?

    虽然操作很下饭,但元歌还挺喜欢lol的画质,比起dota来说确实清晰了不少。

    这个画质好像没有dota2高,但二者的画风还挺接近的,不过元歌宁可玩这操作困难的lol,都不会去玩dota2。

    这是dota玩家的倔强,虽然他代表不了全体dota玩家。

    因为不能反补卡位小兵,元歌也是闹了不少的笑话,姚佳云的捧腹也引来了不少在网吧打游戏男生的侧目。

    傍晚时分,两人才在网吧门口分别。

    本想和姚佳云一起吃个晚饭啥的,但她似乎要和闺蜜肖青竹去学校后面的购物广场吃,元歌只能作罢,回到爷爷奶奶家吃晚饭。

    在网吧打了一下午了,眼睛都晕的要死,他可不想在那密不透风的地方再待一个多小时了。

    接下来的两个礼拜,元歌全身心的投入在写小说当中,《幻动之镰》的失败并没有把元歌打击的一蹶不振,反而激发了他更多的热情!

    第二本小说《洛神图录》在元歌一次偶然的灵感里诞生了,和上一本被死神附身的少年不同,这本书的主人公身怀绝世剑法——洛河神剑!

    元歌觉得应该把外挂写的更牛一点,而不是做铺垫一点点呈现,一个擅长用剑的少年,把他描写的举手投足间便可劈山断岳,那劲头元歌想想就刺激。

    只不过这人倒霉啊,放屁都砸脚后跟,这本小说虽然有了那么惊鸿一现的感觉,但很快就又扑街了。

    难道是自己小说功底不行吗?

    元歌第一次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质疑,按理说他以他第一次写书文笔就能得到不少人夸耀赞叹,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

    但为什么如此华丽的词藻,却无法让小说变得有趣起来呢?他觉得安排故事的层次感没什么问题啊!

    与此同时,元歌上课的表现也不是很好。

    虽然大学不再是那种作业完成不好上课被点名就会遭到请家长惩罚的地方了,但被老师唐僧念经一般的絮叨也让元歌不好受。

    还好班里也有不少“乐于助人”的同学,东抄西补的,元歌总算是没因为这些问题让自己身上的漏洞越来越大。

    看到唐菲在人人上发了一张照片,似乎是郊区的,配有文字: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元歌略有感叹,看来她这恋爱生活过得不错啊,已经和男朋友出去玩了。

    他和姚佳云之间虽然没有进一步确立关系,但二人也是越走越近,没事的时候放学就一起走走,有时间就去网吧打游戏。

    关于告白元歌也想过,但不知道怎么的,他没多少勇气去做,马上就军训了,要不这事儿再稍稍吧。

    总之现在这种日子都让两人感到挺舒服的,元歌也不着急了。

    他其实害怕被拒绝,既然现在这种生活让人不难受,何必去尝试那种有风险的行为呢?

    先不选择告白,但并不意味着元歌就把他对姚佳云的心意当成什么都没有的样子,正巧赶上姚佳云过生日,元歌直接送了她一件生日礼物。

    要说医者不能自医,这句话真是说的太对了,虽然元歌这么做表面看什么问题都没有,但要知道的是他和姚佳云认识时间可不长。

    但元歌没考虑这些,他觉得只要送他认为上档次的礼物就能让姚佳云开心。

    在专门做手工DIY的店里给姚佳云挑了一个狮子座银色项链,元歌第二天下课就留住姚佳云,想要给她个惊喜!

    只不过元歌怎么也没想到,他认为的惊喜,在姚佳云那里直接变成了惊吓。

    如果只是不太值钱或者玩具公仔这样的萌宠礼物,姚佳云当然会欣然接受,但她和元歌相识不久,他就送了如此贵重的礼物,真让姚佳云进退两难。

    收吧,可哪有男女普通朋友关系送银质项链的?

    但不收吧,姚佳云又怕薄了元歌的面子,毕竟二人玩的不错,双方都觉得相处很开心,她不忍心看到元歌受打击失落的样子。

    两难之下,姚佳云最终选择了收下。

    元歌并未察觉出前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他还认为姚佳云很喜欢这个礼物呢。

    挑选的时候他还专门精心挑选了包装和袋子,既然是送礼物嘛,外表也要用心才行。

    收下礼物后的姚佳云也告诉元歌以后不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了,不然她很难再接受。

    对此,元歌果然心里有些伤感,自己好笨啊,为什么不问问她喜欢什么礼物,这样就不会让姚佳云为难了。

    有些丢脸,面子也有些挂不住,元歌之后几天,也没再去找姚佳云,他生怕姚佳云会当面再说他的不是,那真是让他有心找地缝也钻不进去啊!

    过了几天,元歌觉得这事儿也应该淡了,就开始重新找姚佳云玩闹闲聊。

    看着姚佳云上课总是迟到,元歌就提议给她带早饭。

    前者对于元歌的行为很明白是什么意思,原本打算婉言谢拒,但她微微一想,自己对于这个逗比男孩也挺有好感的,就把拒绝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说实话,姚佳云没把送项链的事情想的有多严重,纯粹是元歌自己吓自己,她只是觉得二人认识时间不长,这么送礼物不太合适而已。

    但从项链的制作工艺和精美程度来说,姚佳云还是相当喜欢的,女孩子总是喜欢两局的东西。

    姚佳云柔软的态度,让元歌大松口气,自己终于是办对了一件事儿了,上礼拜那件事真的太丢人现眼了……

    带早饭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全然是因为姚佳云每次都迟到,所以元歌没法在班内人少的情况下送给姚佳云,这一下课人都在班里待着,他的举动就明显很多了。

    不少和元歌熟络的同学都开始起哄架秧子,连一贯性格踏实的徐仁建也开起了元歌的玩笑,很是八卦。

    林清扬就更不用说了,这家伙也是个lsp了,他一看元歌和姚佳云这样子,就知道肯定有事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为此,他也是迷之操作一般的开始给元歌献殷勤,不是请他吃饭就是请他打台球,整个人的性格也发生了不小的转变,至少现在的林清扬,突然没让元歌觉得像刚认识那么讨厌了。

    面对着同班和外班同学的调侃和追问,元歌只是深藏功与名的一笑,这种被“误解”的感觉还挺好,这下他更不着急和姚佳云告白了。

    元歌头一次尝到了舆论带给他的甜头。

    中旬,军训活动如期而至,头一天在学校的操场上挑选着适合自己的衣服裤子,元歌忙的整个人都不好了。

    要说这军训的服装做工粗制滥造,元歌觉得一点毛病没有,不是扣子少几颗就是扣缝还粘连着呢。

    拿着175cm70kg的裤子在身前比了比,这是190cm100kg的吧?能装两个元歌进去了!

    在操场上跟插秧似的找齐了一套自己能穿的衣服,元歌这才擦去头上的汗水,和林清扬结伴离开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