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兄弟之争

燕敏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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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过了大半年,山子一如既往用心学习,谢雨涵依旧每天在图书馆与他碰面,不同的是他俩形同陌路,似乎从来就不曾相识。山子感谢命运不再捉弄他,不再让他受她的干扰,他貌似心如一潭死水,与世无争。

    宿舍里的七位大侠成日不务正业,东游西荡,令老师和同学们大跌眼镜的是,这几个混迹在校园里角角落落、无处不在的人,居然无一挂科。说来,这全得仰仗他们有个好室友、好哥们儿——状元郎山子。每次考试前,山子都会给几个人恶补,管他们是否能消化,凡是能吃的,都一股脑儿塞进他们的脑子里。

    同学们羡慕嫉妒恨,恨不能挤破脑袋也要住进他们宿舍,只可惜:此处客已满,客官请回。

    七个男孩,不,是男人,这是他们自诩的。他们有演不完的戏,只是山子在里边的戏份极少,充其量有一、两场客串。只要他们呆在宿舍里,山子就没法呆下去。他们那一通天南地北的神侃,让山子听不了几句就头脑发胀,因此他总是逃之夭夭,去寻觅他的净土。

    这日,大神们又在宿舍胡吹乱造,山子破天荒没有逃跑,他坐在一旁,像一个观众正在看一出戏,又或者正在看一场现实的电影,他们在戏里,他在戏外。

    “号外号外,老大春心荡漾,看中花魁……”胖子在宿舍里又跳又叫。

    “何许人也……从实招来……”长毛开戏。

    “老大,看中了哪家小姐?”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欲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

    纵是山子不苟言笑,此刻也免不得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铁蛋捏着拳头追打他们,本就不大的宿舍闹做一团。胖子在中间摆出个兰花指,尖声尖气说道:“且听我慢慢道来……小女子谢雨涵……年方十八……”

    听到谢雨涵的名字,山子如坐在针尖上,弹跳起来,其他人都吓了一跳,止住笑闹,问道:“什么情况?”

    “我刚想起来,我还有数学题没做。”山子急匆匆走出宿舍。

    “嗨……”起哄声从宿舍传出来。

    山子疾步走出楼道,竟被脚下的台阶绊得差一点摔倒,他一脸狼狈的逃到一片清静的树林子里。他不知道自己这究竟是在做什么?为何听到铁蛋喜欢谢雨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总之,他的心在痛,像马上就要从口中飞出来。

    众人还在嬉闹,铁蛋陷入沉思,山子长久以来的举动让他不得其解。他是和山子风风雨雨一起长大的,从欺负他,到疼惜他,他太了解山子的个性,他就不是一个能沉得住气、藏得住事的人。从那次生病,铁蛋就看出了端倪,他的病不在身上,在心上。莫非,山子有了意中人?会是谁呢?也没见他跟哪个女娃儿走的近,像他那副德性,见了女娃儿话都抖不抻,又哪儿有这样的胆量!

    “完了,铁蛋喜欢谢雨涵,怎么办?”山子问自己。他一直以为这段时间风平浪静,自己定是把她忘了,哪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假象,她依旧住在他的心里,只是乖了、安静了,不再闹腾了。

    铁蛋对谢雨涵发起了猛烈的追求,谢雨涵始终无动于衷。事实上,铁蛋长得英俊、魁梧,到了大学校园以后衣着打扮也跟上了潮流,可谓是帅哥一枚,系里好多女娃儿都青睐于他;可他偏偏看上了比他高一届的谢雨涵。

    谢雨涵不表态,铁蛋不放弃,山子干着急;三个人展开了拉锯战,只是,在这场战役中,铁蛋在明处,山子在暗处,谢雨涵中场休息。

    铁蛋和山子的情谊一如既往,可是,在山子的心里有了些微的变化,铁蛋是他的情敌,这是不争的事实。一旦事情摆在阳光底下,该如何取舍?最终,决定权还是掌握在谢雨涵的手里。山子知道铁蛋是不会轻言放弃的,以往,铁蛋曾经说过,他这一生唯有一样东西不能与他分享,那就是——婆娘。

    山子心想:那么,我就该放弃吗?好吧,我该放弃。铁蛋是一辈子的兄弟,谢雨涵不过是刚刚认识不久的,生命中的过客。天涯何处无芳草,好男儿何患无妻!

    这么想着,山子的心里舒坦了许多,可是,他太低估感情这东西的威力,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说忘就能忘的。

    宿舍里其他六个人都先后有了女朋友,他们个个忙得不亦乐乎。铁蛋也很忙,忙着攻下谢雨涵的堡垒,似乎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山子很闲,只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也很忙,只是他的忙碌,是在心里闹腾的。

    一晃到了暑假,志国介绍山子去以往他做过事的茶馆跑堂,赚点零花钱;铁蛋回了燕雀村,他跟山子不一样,他还有爹,有娘,他必须回去。

    山子上茶馆没几天,谢雨涵就带了人去喝茶,天天都去,山子躲都没处躲。谢雨涵从不跟他说一句多余的话,权当不认识他,山子的心里不是滋味,他觉得自己很奇怪,有些犯贱:人家说话的时候吧,自己装清高,人家不说话的时候呢,又巴不得人家开口。

    就这么耗了一个假期,开学了,步入大学二年级。大家又陷入各自周而复始的忙碌。

    志国的矿山出了大矿,他一下子成了整个县城家喻户晓的富翁。他出钱帮村里修路、修桥,功德无量。大家把他誉为大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赎罪。

    志国的儿子已经蹒跚学步,咿呀学语,他这才给他起了学名,叫做李毅,他希望他长大之后能够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何远山拖家带口到了金都以后,仰仗着之前到金都做活路时认识的几个老板帮忙,开了自家木匠铺,生意还不错。他和百灵重归于好,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有模有样。百灵成了老板娘,柱子长高了一大截。

    马栓儿开了一家娱乐公司,说是娱乐公司,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里面全是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暴露的女娃儿,供男人们消遣。马栓儿是幕后老板,经营都是有由老二管理。

    有时,马栓儿与道儿上的兄弟们应酬时,也会到这里消遣一番。他出手很大方,给那些女娃儿的小费很丰厚,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怕他,觉得他很难伺候,被他点上坐台,女娃儿们既惊又喜;喜的是今晚收入不菲,惊的是不知哪句话说不好就得挨耳光。

    长期没有找到娟儿,马栓儿的身边有了个女人,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名叫楚芸,她长得非常漂亮,可马栓儿从不带她出门。她就像马栓儿养的金丝雀,高兴了就逗她玩儿两下。刚开始,楚芸还巴望着能够嫁给他,做他的老婆,日子久了,心也死了。她为他半年之内堕胎两次,马栓儿全然无动于衷,每次只是丢给她一摞钱,扬长而去,一去就很久都不再来看她一次。

    在旁人眼里,马栓儿就是一个风流浪子,是绝不会对哪个女人动真情的,唯有他手下的弟兄们知道,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他的心,他的情,早就被那个叫娟儿的女人偷走了,从此,他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孤独的飘荡在红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