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个梦

刀一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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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刘恒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陈乐和三丫、刘章他们回来了,衣锦佩玉,御剑而行。

    他们的回来,震惊了整个大野城。

    大家都蜂拥而至的,跑到这条陋巷里来看三位仙人,大家都纷纷地议论着、称赞着,说你看,谁能料到当年的几个小乞丐,现如今竟有三个成了修仙的高人?

    大家都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自己。

    大家都觉得,这家伙命真好,居然那么早就发现这三个小乞丐有修仙的天赋,所以那么早就拉扯他们,还跟他们成了兄弟、兄妹,这下子好了,这个叫刘恒的小乞丐,就算是下半辈子啥都不做,有三个修仙的弟弟妹妹在后面支着,也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落入口袋啦!

    在梦里,刘恒记得自己似乎是想要辩解什么。

    但最终,他记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没说。

    梦里边好像一切都是真的。

    三个小家伙倾诉着他们在望云山宗这些年的不容易,倾诉着他们是怎样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夸耀着他们各自的能力和荣耀,然后放下一个布口袋,说:大哥,这里面都是金刀币,你放心花,没了我们给!

    记得好像是小刘章,还拍着胸脯说,大哥,当年我们几乎要冻死饿死,别人都嫌弃我们又脏又小,只有你,要来一口馒头也要分给我们吃,你自己不吃,现在,该我们回报你啦!下半辈子呀,你就啥也别做啦,放心享福吧!

    一开始,刘恒真心的为他们高兴,听三丫说到她们修炼的时候遭的那些罪,又心疼得了不得,但是说到最后,看见那一口袋钱,被陈乐扯着口袋倒出来的那金灿灿的一堆,听着刘章拍着胸脯给的承诺,刘恒却又沉默了。

    然后,留下钱,他们走了,去追逐他们更高的梦想。

    看着他们御剑远去的身影,刘恒呆呆地站在院子里愣了好久。

    然后,他就醒了。

    醒来时,那梦便已经忘了对半,但终归还记得些大概。

    他躺在床上愣了好久,然后才翻身起床。

    这个时候,距离他从望云山宗回来,已经过了两个多月,距离他进到顺远镖局里去喂马,也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

    他回来时,正是盛夏时节,而现在,天已经入秋了。

    晌午顶还是极热的,但一早一晚,已经开始有些凉意。

    他披衣起床,门还没开,就已经听见了大黄的尾巴啪啪地打在门框上的声音。门一开,它顿时就撒起了欢。

    刘恒舀水洗脸,它跟着,刘恒接水烧饭,它也跟着。

    就在腿边打转悠,尾巴一个劲儿的摇,时不时的两下,还打得刘恒腿肚子生疼。他问它:“你咋啦?咋那么高兴?”

    这家伙也只知道哈吃哈赤的吐舌头。

    倒是有些笑容。

    刘恒摸了摸它的脑袋,说:“去等着吧,一会儿饭就好。”

    于是它听话地跑到厨房门口坐下等着。

    吃过早饭喂过大黄,又在陶盆里舀了满满一盆的清水,旁边一块木板上放上两个三合面的饼子,刘恒叮嘱它,“饿了才吃,不饿不要提前吃。我晚上才回来。”

    听见刘恒在这边说话,邻墙也刚吃罢早饭挑着担子要出门的程浩却是笑了,他问:“你说这些,它听得懂吗?”

    刘恒闻言憨憨地一笑,说:“管它听懂听不懂,我也只能这么白说说。”

    顿了顿,他又道:“这家伙不知道饥饱,有东西有狂吃,多少都能塞进肚子里去,我又怕撑着它,又怕它后半晌会饿得慌。”

    那程浩闻言道:“无妨的,无妨的!你不在家,却有邻居在呢!我与我浑家交代一声,要是下半晌发现它真饿了,就给它块干粮也不妨事!不能饿着它!”

    说着,他还感慨,“狗啊,是灵物呢!通着灵哩!”

    他刚感慨完,还不等刘恒拒绝,那院子里忽然传来一声暴喝,“都什么时候了,吃完了饭还不赶紧出门干活,你想把咱俩都饿死啊!家里都没米没面了你不知道吗?今天回来时,记得捎些米面回来!”

    那程浩闻言愣了一下,略有些尴尬地冲刘恒笑了笑,犹豫几犹豫,没敢再说什么,老老实实挑起担子出了门。

    刘恒笑了笑,转身拍拍大黄,也准备出门。

    却在这时候,只听那彪悍的嗓子忽然又道:“通个屁的灵!这是什么年头,自己且吃不饱,还养狗?等着一起饿死吗?”

    刘恒闻言当时就不由皱起了眉头。

    但旋即,想到这妇人的孩子刚长到五六岁,竟是被人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给拐走了,顿时心里的气就全消了。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不与她争辩,只自己带上门往镖局走。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条去镖局的路,他已经走得极熟了。

    这一路走去,约莫四里地,他脚力甚健,并不觉得远,反而是宁可放弃掉镖局里提供的早晚饭食,也要赶回来这里住。

    因为他觉得有了这个小院子,自己和出门在外的三个家伙,才有个家。

    更何况,镖局里可不会允许自己把大黄带过去。

    一路赶到镖局时,正好大门刚开,几个守门的正打着哈欠洒水扫地。

    镖局里除了总镖头和几个大镖师之外,其他大部分人其实也还是卖力气挣钱的,更有甚者,很多人是卖命挣钱的,其实并不比寻常人好到哪里去,但至少,在卖命之外的其它时候,他们的薪酬待遇,已经不低,日子也算悠闲了。

    普通的老百姓,哪怕是程浩那样有一技之长的匠人,谁敢那么晚才起床?

    跟门上两位打了个招呼,刘恒径直进了院子。

    门口那两位只是简单点个头,也并不怎么搭理他——初进镖局的时候,刘恒还是颇得大家重视的,纵不至于另眼相看,但至少一个小乞丐当街杀死三个彪悍的外地人贩子这样的壮举,足以让他不至泯然众人。

    但一个月后,刘恒就已经渐渐地泯然众人了。

    甚至连泯然众人都算不上。

    他是一个十足的土包子。

    不说话时就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一看就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说话时脸上就露出一副憨笑的样子,一看就是一副乡下人的做派。

    而且他居然选择了去喂马,可见是怕死的很,不然他该选择哪怕至少做个趟子手的——喂马一个月三百文,趟子手就是跟着押个镖,一个月就有六百文的保底,出镖就另算。而以顺远镖局的名头,出镖其实风险不大。

    再说了,就算有风险,死的也是镖师镖头,趟子手其实也算是出力气的,跟着搬货、撑个人场而已,真到了危险时候,没人会逼着趟子手非得卖命不可,更是没人非得追着把趟子手也斩尽杀绝。

    就这,三百里一趟镖走下来,来回半个来月,就又是大几百文!

    镖局里的年轻人,若是家里还没讨老婆的,一个月一趟镖走下来,加一起就是一千多文,吃喝都在镖局里,余下钱做什么?自然是出去喝花酒啦!

    城里几个中等的妓寨,一桌花酒四个姑娘,下来也就是三五百文而已。喝到尽兴处,搂个姑娘再睡一觉,年轻人,去去火,也不过多加一二百文!

    这般日子,何等潇洒快意!

    但刘恒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刚来时,大家敬他当年的英雄事迹,也曾有人约他一起去喝花酒,却被他再三再四的婉拒了。时日一久、次数一多,自然无人再请他,且不知不觉的,大家就都与他疏远了。

    后来甚至有人瞧他觉得不顺眼,便拣了个机会,要求跟他对一场,他也只是憨笑着退缩,连连地摆手,“不敢,不敢,刀剑无眼,我可不想死!”

    长此以往,谁能瞧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