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刮目相看的有娇

笑一世浮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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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守拙从老农的小木屋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已近亥时。

    落雁巷里一片漆黑。

    乍一见到莫守拙,有娇不由自主地“啊”地惊叫了一声,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一张小脸上,全是惊慌。

    莫守拙赶紧说道:“别喊,我是莫守拙。”

    听见声音之后,有娇顿时转惊为喜,“少爷,你去了好久啊!这是从那里弄了张人皮面具,跟真的一样,我还以为是别人来了呢!”

    莫守拙双后后背,弯腰探身,“来,仔细看看,还能不能看出原来的样子?”

    有娇走到距离他不足二尺,瞪大眼睛细细地看了一会儿,摇摇头,“看不出来了。”

    “如果连你都认不出来,别人岂不是更加认不出来了?”

    “反正少爷要是走在街上,我是一定认不出来。”

    “哈哈,那就好,这个老家伙的易容之术的确了得。”

    “少爷为何去弄了张人皮面具?难不成是想进入太师府探查吗?”

    “你怎么知道?”

    “昨夜里少爷说,锁秋岭遇袭一事一定与太师鸿胥有关,今日便去弄了张人皮面具回来,我一猜就能猜到少爷的心思。少爷,你是不是打算去太师府做门客?”

    “只有做了太师府的门客,才能进入太师府。”

    “你在这个时候去太师府,他们一定会怀疑。”

    “为何?”

    “王上虽然设计传出你的死讯,可我觉得没人相信。不但左庶长不相信,鸿胥更加不信。”

    莫守拙一下子来了兴趣,“说说你的理由。”

    “堂堂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长,武者界第一高手,被人烧死在牢狱里,你猜这事会有人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

    “然后呢?如果你是八方或者鸿胥,你会如何想?”

    “如果鸿胥不是锁秋岭的幕后主使之人,他什么都不会想。如果是,他就会想,你假死的意图是什么。”

    “意图就是混入太师府当门客,找到他们突袭锁秋岭的证据。”

    “是的,我们能想到的,鸿胥一定能想到,就算鸿胥想不到,八方也会替他想到。”

    “有娇,我不得不说,你真的是让我刮目相看,才几日功夫,你成熟了许多,也老练了许多,有个大人的样子啦!。”莫守拙由衷地说道。

    有娇一张小脸顿时笑得灿烂,“真的?少爷真的是这么想?”

    “废话,你觉得我用得着拿假话奉承你吗?”

    有娇“嘿嘿”一笑,“也是啊!”

    “不过,话虽这么说,太师府总归还是得去。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若不入太师府,锁秋岭被袭的真相就永远查不出来。”

    “太师府里有豢龙,还有很多武者门客,少爷若是非去不可,需得见机行事,不可被困其中。”

    “这个自然,你不必担心。一个小小的太师府,怎能困得住我?”

    “我就是喜欢少爷身上的这股杀气。”

    “一个小屁孩,天天喜欢打打杀杀的,小心没人娶你。”

    有娇翻了个白眼,“我又没说要嫁人。”

    莫过拙转头看着桌子上摆放的四个菜,一壶酒,一个果盘,顿生饥饿之感。中午没吃饭,下午在老农那里抢了一条鱼尾巴,喝了一碗清炖鱼汤,不太顶事。

    “少爷,你还没吃饭吧?饭菜凉了,我去热一下,很快就好。”有娇说完,将饭菜放到盘子上,端着去了厨房。

    莫守拙取下面具,坐在饭桌前,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的声音。

    有娇能听出他的声音,几位庶长和太师等人也一定能。

    虽然易了容,但若改变不了声音,照样能被人分辩得出。

    “真是麻烦,看来明天还得去见个人。”莫守拙在心里想道。

    有娇很快便把热好的菜端了回来,晚上的四个菜,比早晨的四个菜,闻起来更香。

    烧鸡块,炒鸡蛋,玉笋蕨菜,杏仁豆腐,粥是红豆粥,主食叫肉末烧饼。

    “少爷快点吃,再热一回就不好吃了。”见莫守拙在沉思,有娇催促道,说完,给莫守拙倒了一杯酒。

    莫守拙取过一只碗,将壶中之酒尽数倒入,一口气喝干。

    “少爷你慢点,这么烈的酒,喝急了伤身子。”

    “老刀子酒,若是细细的品,就不叫老刀子酒了。”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那也不能这么喝,一口气喝一壶,太吓人了。”有娇很不满意地说道。

    只有主仆二人的生活中,有娇实际上是履行了女主的责任。

    莫守拙虽然是王庭侍卫长,因为并非贵族出身,所以祖上并没有给他留下土地和财产。嬴开曾经有过赏赐,却被他拒绝了。

    莫守拙不是一个善于经营的人,没时间,也没心思,他喜欢非常简单的生活。

    如此,一切开支的来源便只有微薄的俸禄,养不起奴隶,所有家务事,都是有娇在做。

    久而久之,莫守拙在生活上对有娇形成了依赖。

    生活上的事,都是有娇说了算。如果没有有娇帮着收拾,莫守拙的生活会过得一塌糊涂。

    “好吧!我以后注意。”

    “一言为定。”有娇依然不放心。

    “一言为定,赶紧吃饭。”

    有娇吃了几口便不吃了,放下筷子,小手托着香腮,看着莫守拙。

    “你怎么不吃了?”

    “中午等你等不来,吃得晚,不饿。”

    吃过饭,有娇给莫守拙端来了洗脚水,蹲到莫守拙面前,想帮他脱掉鞋袜,侍候他洗脚。

    莫守拙赶紧说道:“有娇,你以后只管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不必帮我洗脚。”说完,自己脱了鞋袜,将脚伸进水里,水很热,烫得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

    “是不是太热了,我去给你舀些凉水兑上。”有娇说完,急急地跑了出去。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用这张脸,脸换了,名字也得换,外人问起,你就说我叫飘凌,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还叫莫守拙。”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飘凌,这两个名字都好听。”有娇笑着说,手里拿着一条毛巾,站在一边等着。

    泡完脚,莫守拙伸手从有娇手中要过毛巾,将脚擦干净。有娇端起盆子,在外面把水倒了,回来给莫守拙拉开被子,放平枕头。

    这一连串的举动,让莫守拙有了一种小家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感伤。

    当兵两年,刚刚回家,团圆的激动和欣喜余热未消,自己却一声不吭地穿越,悄无声息地失踪,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天时间,不知道他们急成了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报警了?

    只是,警察如何能找到他?

    有谁想到,此时的他,已经身处几千年前的周王朝嬴氏部落,变成了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

    还有,那个如有娇一样似秋水伊人般的女朋友,此时又是什么心思?

    几千年后的那个时代的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的确是因为酒精中毒死了,女朋友岂不是要移情别恋?

    若是有一天穿越回去却看到本属于自己的女人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的心不得碎成一片一片?

    这么一想,心里无比难受。

    隔着几千年的历史迷雾,谁都看不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