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人‘皮’面具

如意包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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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不出卫子龙所料,晚膳时分,饭菜刚摆上桌,他便看见,狗曰的元宝,屁颠屁颠的从门外,一路小跑回来,还一脸振奋的对其狂吠道。

    “老大,我赶回来吃晚饭了!”

    这话说的,好似他在等它一般,真是脸大,把自己太当回事了吧。

    故意装作没有听到一般,他拿起筷子,自顾自的开始用膳。

    奈何,闻着那浓郁的菜香,便很不适。

    好似,白日那股难闻的血腥味,还弥留在鼻尖,侵入他的味蕾,恶心之感,不断上涌,久久不散。

    此刻,实在没有什么胃口可言,吃了几口凉菜,便放下筷子,不在食用。

    见状,站在一旁的奴才,赶忙询问道。

    “陛下,这饭菜,不符口味?”

    他接过奴才呈上来的茶水,漱口完毕后,然后那干净的手帕,擦拭嘴角后,才吩咐道。

    “撤了吧,让下面的人,送一坛好酒来。”

    此话一出,顿时让急匆匆赶回来吃晚饭的元宝,急的跳脚,它赶忙出声提醒道。

    “老大,我还没有吃呢,怎么就收了呢?”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元宝故作失联,卫子龙自然有样学样,直接忽视它的存在感。

    见主人不搭理自己,它只得靠自己的身躯,亲自去拦住端菜的奴才。

    “诶,你们这些奴才,不要把我的肉肉端走呀,啊呜~”

    奈何,除了卫子龙,别人也听不懂它所想表达的意思,无奈,只能可怜巴巴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从它眼前消失。

    狗生,实在太惨了,有没有!

    吃个饭,还要看主人心情。

    想到此,它黯然失色的嗷嗷叫唤了两声,随即,两行情泪,直流而下。

    它好想好想吃那些肉肉,特别是那大肘子,看着就好好吃的样子,就这个原封不动的端走了。

    可惜,卫子龙依旧没有投一丝目光到它身上,显然,对于它的突然消失,生气了。

    真是一个小气吧啦的男人!

    元宝在心中如此感慨道。

    算了算了,谁叫它活了上亿年,低头认错,又不会掉一块肉。

    它收回假惺惺的眼泪,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到卫子龙的脚边,用嘴巴,咬着他的衣服下摆,以此吸引他的注意力。

    却不想,卫子龙正好在书架挑中一本话本,看了简介,讲诉的又是富家千金与落魄穷书生的爱情故事。

    反正也是闲的无聊,看着玩,他直接拿着这本话本,转身,便向着书桌龙榻而去。

    元宝未咬住,反而被衣服下摆带着甩在一边,顺便,还打了一个滚。

    见卫子龙已经走远,它赶忙爬了起来,又屁颠屁颠的追了上去,黏糊糊的喊道。

    “主人~等等奴家嘛~”

    此话一出,惊的卫子龙的脚步不稳,差点摔倒。

    一只公狗对他一个大男人说出这番话语,顿时,让他那股挥之不去的恶心之感,更加严重,鸡皮疙瘩,快速冒起。

    若如不是人道主义不允许,此刻,他真的好想宰了它,煮成狗肉火锅,咋这么讨人嫌。

    深吸一口气,卫子龙故作没有听到一般,然后坐在龙榻之上,喝着小酒,看着话本,逍遥有自在。

    还别说,这酒,良药也,辛辣灌喉,一杯下肚,那恶心想吐的劲,消失的无影无踪。

    随后,他开始拜读,这古代的小说。

    开篇,便讲诉的是,一个穷书生,上京赶考之际,有幸路遇,外出拜佛的有钱人家小姐。

    看到这里,不用继续追读,也知道,这个书生,贪于美色,有心机靠近这位小姐,然后,用才华将其征服,让其拜倒在自己魅力之下,爱的死去活来。

    待感觉时机成熟,交换信物,私定终身,奈何,最终被女主父母以门不当户不对为由,反对他们在一起,逼着女主,联姻。

    然后,男主奋发图强,考上状元,功成名就,打脸女主父母,还娶了比女主家还有钱有势的千金小姐。

    女主为情所困,伤心欲绝,最终投井自杀,而男主混的风生水起,和美娇妻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不得不说,写这话本的,肯定是一个不得志的书生,三观不正,还整天幻想不切实际的东西。

    从一个故事,看透写故事之人的内心,可谓是,可悲,可叹。

    若如这话本的作者真来当官,他绝对不录用这种傻逼玩意。

    写的如此难看,还出书,他将话本直接扔出了窗外,反正有奴才帮他处理掉。

    寂寞的夜,没有手机,他十分怀念,大佬们写的小说,群友们吹牛逼成神的样子,还有,牛奶妹纸陪打游戏。

    曾经,不知道珍惜,如今,想回去,也徒劳。

    所以,有时心灵鸡汤,是假的。

    什么只要你肯努力,一定会成功。

    他现在想回21世纪,靠努力,有用吗?

    实在烦闷的很,他直接拿起酒坛子,往嘴里灌,似又想起,那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那犹如桃花朵朵开的血液,那奄奄一息,脸色惨白,差点挂掉的两个大活人,心里很是不痛快。

    不管是嗅觉还是视觉还是中枢神经,都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终受不了,他突然起身,拿着不远处的花瓶,对着里面大吐特吐起来。

    “陛下!”

    众人见状,纷纷上前,又是端水,又是递丝帕,来回折腾一柱香的功夫,胃部空空,再也吐不出东西的卫子龙,只得在一边干呕起来。

    担心陛下如此下去,伤了龙体,有奴才斗胆上前询问道。

    “陛下,是否请何太医前来诊治?”

    卫子龙清楚,他这是心病,不是身体疾病,所以,就算何太医前来,也无用,因为这厮又不是心理专家,如此,他直接否定了这个提议。

    “无碍,朕休息一晚上,或许就好了,你们且退下,门外候着,便是。”

    “诺。”

    这陛下自死而复生之后,便有一个习惯,那就是睡觉时,不喜有人守着。

    如此,这些奴才,也见怪不怪的退出宫殿之中。

    趁着四周无人,元宝直接跳到龙床,钻到卫子龙怀中,很是担心的开口问道。

    “老大,你不会又中毒了吧?”

    似有些醉了,对元宝故意搞失联一事,气,也消了一大半,他伸手,习惯性的抚摸它的小脑袋,似有些感慨。

    面对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终还是心软了,摇了摇头,声音有些干涩的回答道。

    “没有。”

    活了不知多少岁的元宝,时而聪明,时而糊涂,那智商犹如天气预报,阴晴不定。

    这不,此刻,它的智商,因为没有得到吃晚饭,而降低到最低,歪着头,傻乎乎的问道。

    “那,是生病了?”

    若如说生病,也没毛病,只是,他心理生病而已,能接受鸡鸭被宰,却不能介绍活生生的人,被打的半死,血腥的场面,让其严重不适应。

    他以为,待时间消散,便能淡化这种不适,奈何,时间过去的越久,却更加难以释怀。

    甚至,他也不知,到底不能接受,活人被打的半死,还是血腥场面让其不适,还是有其他因素存在……

    这个问题,他想不通,顿时,情绪低迷,然后,淡淡的回答道。

    “或许吧。”

    此刻,脑神经不发达的元宝,误解其意,没有意识到,卫子龙的情绪变化,而是像老妈子一般,很着急的对其呵斥道。

    “你是笨蛋吗?生病了,那就看医生呀,就算不看医生,那也去喝灵泉,保证一杯下去,药到病除。”

    卫子龙抿着嘴,露出了一个牵强的笑容,似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反而对其质问道。

    “说吧,今日,怎么回事?”

    明明与他商议好,来个瓮中捉鳖,将那贼拿下,送进空间,等他严刑拷问。

    却不想,它居然和贼,一起跑了,这里面若是没有猫腻,他一百个不信也。

    关于这个问题,元宝好似早就准备好了答案,见他质问,它便马上对答如流。

    “老大,抱歉,我当初,真的想帮你抓到他,只是,后来发现,他居然是我的救命恩人。”

    哦,这事情,真有这么巧吗?

    元宝继续说道。

    “若如不是他,我早就被隔壁老王抓着,与那王八炖成大全大补汤,所以,我便自作主张,放他离开。”

    此理由,虽然说的通,元宝为何放走此贼,但其中,还是有矛盾的地方。

    那就是,它明明知道,只要告诉他,此贼乃它救命恩人,他定不会追究此人。

    却不想,它并未第一时间告知,还与此贼共同消失,随后失联。

    未待他细问,它为何失联,元宝便已经转动眼珠子,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因为,这次,弄巧成拙,得知一个秘密。

    那就是,它的救命恩人,是小德子,但小德子,不是它的救命恩人。

    这句话,这么一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若细听,便发现,不对劲。

    换一个等式,大家或许就会明白,如下:

    救命恩人=小德子≠救命恩人。

    这等式,不管怎样,都是不成立的。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小德子这个身份上。

    元宝,其实被小鱼干骗走的,但因为它是一只狗,所以,救命恩人,根本没有对他设任何防备。

    在逃跑之时,顺手,将它带到他躲藏的秘密地点。

    这地方,便是荒芜人烟的冷宫,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的,唯有桌上,放着一张人‘皮’面具。

    那人‘皮’面具,不是别人,正是在卫子龙身边,朝夕相处的小德子那栩栩如生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