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看光景苒

慕思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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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娇,你别看我,我要睡觉了!”

    “谁看你了?”

    “你还盯着我看!”

    “去死,我才没有!”

    ……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就醒了,也许是昨晚睡得太早,也可以说我是被饿醒的。

    一醒来,肚子就是空空的,昨晚的一个苹果,根本不能充饥,除了白娇之外,我想左明珠和景苒都很饿,但是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吃个饱,或许她们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苹果是有限的。

    我也很清楚,这些苹果能够勉强维持我们过十天半个月,但是十天半个月以后呢?

    所以,我还是要尽快想办法出去打猎。

    我轻轻地挪动了一下身子,却发现左明珠的大腿都直接搭在了我的大腿上,整个人像八爪鱼一样缠着我。

    咳咳,我也是醉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和她是床伴关系,但实际上一个人睡着了之后,什么样的睡姿,都不是在梦里就能决定的。

    轻轻扒开左明珠的手,她翻了个身,压在白娇身上,白娇居然睡得比左明珠还死,像死猪一样一动不动。

    我哑然失笑,爬到洞口,摘了一个苹果,坐了下来。

    我想,吃了这一个苹果之后,我又要开始一天的狩猎生活了,她们三个毕竟是女人,我要为我们的后续生活做准备,在这里坐吃山空是不行的。

    我刚刚吃完手里的苹果,就听到景苒的声音响起:“张浪,你醒了?”

    我回头看了看景苒,她坐了起来,还是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眼神有些凄迷,发丝凌乱。

    我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女神就是女神,没睡醒的样子都是这么迷人。

    “嗯,你们先睡吧,我出去打猎,找食物,不能一直等着这苹果吃完了!”

    “好,你小心点!”

    现在每次我出去,景苒这一句嘱咐好像成了习惯了,对我十分受用。

    看到睡得像猪一样的白娇和左明珠,我笑了笑,摸索着爬到大树上,顺着树干往下爬。

    可是,我刚刚下树,心中就有些担心起来,万一我不在的时候,别人也发现了这个地方怎么办?

    景苒她们在山洞里,根本连逃都没地方逃。

    我想了一下,在附近的地上找了很多小石块,用我的衣服包起来,又爬回了山洞。

    景苒见我去而复返,整个人都愣住了,而我,更是……惊得下巴掉了一地。

    此时,景苒的毛衣已经脱了下来,不仅如此,连内衣也脱了下来!

    她手里拿着毛衣正在抖动,我想应该是衣服里面进了泥沙之类的,而她的胸前,没有丝毫遮掩,被我尽收眼底,春光无限。

    “咕噜……”

    我吞了口唾沫,直勾勾盯着,一时之间,居然愣住了。

    “转过去!”

    景苒面若冰霜,将毛衣紧紧捂住胸口,我这时才反应过来,只能十分不舍转过身。

    过了好一会儿,景苒才开口:“你又回来做什么?你手里抱的是什么东西?”

    我送了一口气,幸好我心爱的女神没有追究。

    我将小石块一股脑儿全倒在洞口,说道:“你们在山洞里,我怕有人上来你们很危险,所以给你们准备了很多小石块,要是有人想上来,你们就拼命往下扔,打死他们!”

    “噗……”

    景苒居然忍俊不禁,我有些无语,这有什么好笑?

    “好了好了,知道了,这些小孩玩的东西,你就知道拿我们来寻开心!”

    我脸上闪过一丝黑线:“拜托,有时候这小孩玩的东西,能救你们的命!”

    “嗯!”

    景苒还是忍着笑,而我也摇摇头,看了看依旧沉睡的白娇、左明珠,重新爬了下去。

    我顺手从裤袋里抽出军刀,现在的我,在这个森林里面,不仅要堤防野兽、食人族,还要堤防李明智一行人,而且欧文也扬言说遇到我一定会杀了我,我的处境,真的是举步维艰。

    我心想,如果能再碰巧遇到莉莎就好了,我一定会亲自道谢,要不是她那一个眼神,我只怕早就被李明智一矛刺死了,也正是那个眼神,给了我希望。

    我这一次故意绕开了昨天来时的路,这一带的地形,我还算比较熟悉,所以没有走过的路,走一遍我就能大概记住位置。

    一直沿着来时的反方向走,便来到了一处丛林,这个时候,肚子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赶紧在低矮的树上摘了几片叶子,随便找了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就脱了裤子蹲下去。

    我从裤袋里掏出中华烟,由于我抽得很节省,所以现在有一包还没有开,开了的那一包,也才抽了四五根而已。

    我点燃了烟,深深吸了一口。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大学那年,我们几个要好的朋友一次野外露营的经历。

    那一次一共是三男五女,我们在野外烧烤,结果拉了肚子,三个男生在草丛里排排蹲,一起抽烟,聊着天,结果半途杀出一条野狗,当时我就吓尿了,另外两个哥们屁股也不擦,提上裤子就开跑,而我,一边跑一边提裤子。

    最后屁股上被野狗狠狠咬了一口,两个哥们也找来棍棒,打死了野狗。

    回到城市里,我才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花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

    直到现在,这件事依旧是我人生中的一大污点,去年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说到这件事都是不断调侃我。

    而我的屁股上,还留着当年被野狗咬下的牙印。

    想到这儿,我忍不住笑了,突然感到眼眶一阵湿润。

    这件曾经被我视为人生污点的事儿,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美好,一切都像是眼前发生的,但是又似乎距离我很遥远。

    “回不去了……”

    我心中感慨,不仅是时光回不去了,都市,说不定也回不去了。

    就在这时,我好像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心中一沉,赶紧将烟头在地上掐灭。

    妈的,来的真是时候,我很想提上裤子走人,但是现在肚子真的很疼,所以只能赶紧将头低下去,藏在草丛里,继续我的“宏图霸业”。

    虽然不知道是谁,但现在只要有人我都会十分警惕。

    “大麻,你说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怎么现在还没到啊?”是一个女声,而且这声音我有些熟悉。

    大麻?皮衣男团队里的那个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