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在路上

程砚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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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竹笛向余生递去,阿滚顺手又从衣服里取出一根。

    他那身子又肥又大,藏着几根竹子还真看不出来。

    “不用,不用,我不好这口。”余生谢绝了,他即便有那胃口,也没那牙口。

    余生刚要回后厨准备,黑妞从后院走进来,“公子,那长鱼被我搞定了,现在只等下锅了。”

    “哟,这谁家的宠物?”一抬头,黑妞见到了阿滚,“养的停肥的。”

    “怎么说话呢,你见过这么大的宠物?”阿滚嚼着竹笛,不跟黑妞一般见识。

    “原来也是头妖怪,失敬,失敬。”黑妞拱手,向阿滚略表歉意。

    “也?你是…”阿滚停下咀嚼。

    “我也是妖怪,蛟龙,矫若游龙那个蛟龙。”黑妞介绍自己的身份。

    “失敬,失敬,在下滚滚,叫我阿滚就成。”阿滚起身拱手。

    “在下独孤黑妞,叫我黑妞便成。”黑妞回礼。

    “哎呀”,孰料听到黑妞名字后,阿滚一拍桌子,惊的余生一哆嗦。

    “好名字,好名字,够霸气,有万儿。”阿滚真心称赞,出来走江湖,讲究的就是个万儿。

    “客气,客气”,黑妞笑得嘴都歪了。

    难道妖怪都这审美?余生忍住吐槽的心,招呼黑妞,“帮我取一个牌子。”

    他把笔墨摆上,在黑妞取来后,在牌子上写上“一口呜呼”,不忘在后面写上“一口一百贯”。

    “嗬,这字,龙飞凤舞,看着就很好吃,”阿滚嚼着竹子,与啃甘蔗似的,“咔擦,卡擦”的响。

    挂上牌子的黑妞有些馋,心说这绿笛莫非是用什么山珍海味做成的?

    阿滚见黑妞盯着竹笛,立刻热情的递过去一根,“来,尝尝,对了,上面写着什么字?”

    同是天涯老妖怪,黑妞也不客气,接过一根竹笛端量,“上面写着一口呜呼,客栈新菜。”

    说罢,黑妞“咔擦”咬一口,刚嚼一口,“呸”,一口吐了出来,“什么这是?”

    “竹子呀,味道是不怎么样,但用来当零嘴,果腹绰绰有余了。”阿滚又咔擦咬了一口。

    “还有把竹子当零嘴的?”黑妞惊讶

    她从来没见过啃竹子能啃这么香的,所以方才多想了。

    阿滚早对这些疑问习惯了,他略过不回,问道:“哎,这一命呜呼是什么菜?”

    “一道鱼肴,吃下去后会被毒死。”黑妞言简意赅。

    “嘶”,阿滚又戒备起来,“这不是家黑店吧?”

    居然把毒药端出来给客人吃。

    “你懂什么,这鱼分外美味,况且我们家掌柜还有复活人的本事。”黑妞说。

    “再说,你想吃还吃不起呢,一百贯一口。”黑妞望着余生写下的钱,眼热的很。

    这一百贯,一百贯的,生意得的钱若给她,不用一年,黑妞就可以回去收买些虾兵蟹将,把龙宫抢回来了。

    “一百贯一口?”阿滚停下啃竹子,两个黑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动着。

    要不就是骗人的黑店,要不就是真有这等美味,阿滚一时间纠结,不知道如何抉择。

    余生这时已经在后厨忙碌了,先把笋干炒腊肉的腊肉煮上。

    少半个时辰后,余生把煮好的腊肉切片,又从系统里兑换一些青蒜和辣椒切好待用。

    因为近些天笋干常吃,因此笋干是提前泡上的,不过太多收拾。

    起油锅,爆香干辣椒,将腊肉入锅翻炒后加入笋干煸炒均匀,香味立刻弥漫在整个客栈。

    正在啃竹子的阿滚停下来,鼻子嗅着,“我闻见了竹子在春天的味道,这是上好的春笋。”

    “这你都闻得见?”黑妞惊讶,闻见竹笋香味不难,但闻出竹笋年份的不多。

    “嗯,你别说去年冬笋,你把任何竹子摆我面前,我都能闻出年份来。”阿滚骄傲说。

    黑妞表示佩服,她决定以后也去练个这样的本事。

    在煸炒均匀后加水烧开,加入青蒜嗬红尖椒炒至断青,略加调味后笋干炒腊肉就出锅了。

    余生走出后厨,见一群人在后院端量那条长鱼,忙把叶子高叫进来端菜。

    “为什么叫我?”叶子高颇不乐意。

    “你再不出去,黑妞快被人拐跑了。”余生把菜塞给他。

    叶子高将信将疑,“她能看的上别人?”端着菜出去一看,果见黑妞和阿滚聊的正欢。

    不过一见到那阿滚长着是头熊脸,叶子高立刻放心许多。

    “聊什么呢?“他走过去。

    “聊阿滚走南闯北的故事呢。”黑妞兴致勃勃的说,还为阿滚添茶。

    她对叶子高说,“阿滚了不得,为了一口吃的,快走遍三荒了。”

    “是为了美食,美食。”阿滚纠正黑妞。

    “那不还是吃的。”叶子高放下笋干炒腊肉,“敢情你是乞丐呀。”

    “哟,同行?”老乞丐把头探进来,“你有几个麻袋?”

    “我不是乞丐,我是美食家,美食家,懂吗?”阿滚对叶子高和身后的老乞丐说。

    “对,美食家。”黑妞说,“阿滚的梦想是把整个大荒的美味都吃遍。”

    “那不还是乞丐。”见黑妞对阿滚这么热情,叶子高酸溜溜的说。

    “这不一样。”黑妞说。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吃百家饭。”老乞丐在门口说。

    “你那是饿的找吃的,阿滚这是吃饱了撑着。”黑妞如此解释。

    “哦,敢情这是美食家,那比当乞丐还无聊呢。”叶子高故作恍然大悟。

    “嘿,怎么说话呢?”老乞丐不乐意了,“当乞丐怎么无聊了?当乞丐可以享受不劳而获的乐趣。”

    “行了,你们别吵了。”黑妞打断他们,示意阿滚继续说。

    “我生下来就被遗弃了,是我师父一路游历,一路借百家饭把我养大的。”

    从小在路上,成了习惯,也成了生活,久而久之,歇脚时的一顿饭就成了回家。

    “每天在路上,我最期盼下一站,希望品尝到不同的美味。”

    当到达下一站后,一切美食就变成了奖励。

    “后来师父被穷奇杀了,我继续四处游历,也想过停到一个地方,但已经不能了。”

    在师父离开后,阿滚每到一个地方,品尝到不同菜肴时,就有了儿时感觉,有了回家的味道,感觉师父还在身边。

    但呆地时间长,味蕾对饭菜的味道熟悉以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