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锥处囊中脱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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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锥处囊中脱颖出

    “理应如此!”王修闻听,顿时喜出望外,拍打着手掌大表赞同。

    “刘秀,你有胆子就别找借口。光会死记硬背儒门五经,算不得真本事!”王恒却唯恐刘秀不肯接招,绕过朱佑,直接向“正主儿”发起了挑战。

    “对,六艺兼通,才是真有本事。白首穷经,不过是颗蠹虫!”甄莼也在旁边跳着脚,大声帮腔。(注1)

    “也罢,如尔等所愿!十日之后,一决高下!”刘秀不知道对方到底从哪里来的自信,笑了笑,轻轻拱手。

    “那就定在十日之后,期间任何人不得再擅自向对方起衅,否则,算自动认输!”吴汉见双方都不反对,便笑着做出了最后的裁决。

    “我等但凭师兄做主!”

    “就依师兄!”

    刘秀和王恒代表各自一方,相继向吴汉施礼。然后又带领各自的伙伴散去,彼此之间,谁都没兴趣再多看对方一眼。

    待太学祭酒刘歆(刘秀)被沈定领着匆匆赶到,冲突已经彻底宣告结束。书楼四俊十天后将在诚意堂应战“青云八义”的消息,也像长了翅膀般传遍了整个校园。听闻双方即将比试的项目为君子六艺,并且提出之人乃是骁骑都尉吴汉,刘歆(刘秀)先是愣了愣,旋即,摇头而叹。

    吴汉终于放弃了他的骄傲,一心一意投靠了王家。表面上,他对王修等人不假辞色。暗地里,却将青云八义推上了不败之地。

    要知道,君子六艺,可不同于儒门五经。后者只要你天资不太差,并且肯下苦功夫,就一定会有所成就。而前者,礼、乐、射、御、书、数,六项里头至少有四项需要拿财货来堆!

    想那普通人家出生的学子,平素能买了竹简和笔墨抄书,就已经是一种奢侈。哪里有更多的钱财,去聘请名师指点礼、乐?

    而想要学御,还得买得起战马和马车!想要习射,木弓竹箭练出来的身手,怎么比得上终日角弓铁簇为伴?

    将儒门五经列为太学必须科目,乃是前朝大汉武帝亲手所定。在那之后,历届皇帝和太学祭酒门,不是看不到死读五经的坏处,更不是不知道,光凭着五经培养不出真正的栋梁之才。然而他们之所以不废五经改六艺,就是因为心里非常清楚,后者非出身于大富之家必不能为。一旦做出了这种更改,则不出二十年,文武百官将再无一人出身于普通之家。届时,那些失去了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希望的寒门学子当中,谁能保证不会出几个陈胜、吴广?!(注2)

    明白人不止是祭酒刘歆(秀)一个,太学里的大多数五经博士和教习在听说了十天之后的比试项目,都相信王恒、甄莼等人胜券在握。同时,内心深处,对骁骑都尉吴汉的手腕,佩服不已!

    不愧是当年的青云榜首,连续两届岁末大考头名。这吴子颜,手段果真了得!几乎不着任何痕迹,就将新出笼的青云八义,拱上了可以跟书楼四俊平起平坐的地位。

    十天之后的比试结束,青云八义就会因为力压书楼四俊而声名远播。即便意外把比试输掉,当然,这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哪怕是万一中的万一,万一王恒等人输掉了比赛,只要没输到连裤子都掉下来的地步,照旧一举打响了青云八义的名头。

    同样的名头,对于普通学子来说,用途未必很大。顶多是卒业后进入官场顺利一些。而对于王恒、甄莼之流,则是肋下生风。很快,他们各自身后的家族,就会将名气,转化为实际利益。从此让他们各自在仕途上平步青云!

    在众人羡慕或者期盼的目光中,十天时间一晃而过。正式比赛的这一天,诚意堂前,人山人海。万余太学学子,无分年纪,除了寥寥几个临时有事脱不开身者,几乎全都赶了过来。

    而吴汉当初之所以选定诚意堂做比试场地,看中的就是此建筑不但内部空间广大,门口的空地也足够宽敞。待比试完了礼、乐、书、数,交手双方只要往门外一走,就可以在门口的空地上,继续比试射、御二艺。当然,能让王恒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书楼四俊击败,也是其中一重考虑。只是这一重考虑有些见不得光,所以知情人都心照不宣!

    为了避免时间耗久了,场面混乱出事儿,祭酒刘歆草草地讲了几句场面话,再度申明师兄弟间的切磋乃为激励所有人奋发上进,胜者勿骄,败者勿馁,就宣布了第一场竞技的考题,宾礼。

    宾礼乃五礼之一,专门应用用于国与国之间的外交。题目要求,参赛双方都假设自己为大新朝的治礼郎,分别出马,接待匈奴和高句丽的使臣。而两位外邦使臣,则由骁骑都尉吴汉和五经博士崔发暂且假扮。(注3)

    “我来,我跟刘夫子学了三年周礼,还没用上过一次。这回,总算捞到一个学以致用的机会!”朱佑毫不客气地主动请缨,第一个下场竞技。

    “青云八义”那边,出场的则是王恒的亲哥王珏。后者为了今天的比赛,特地在脸上敷脸白粉,又换了一身大红锦袍,看上去比新娘子还要光鲜。本以为,凭着以往跟在父辈身后多次观摩朝廷接待外邦使臣的经验,肯定能力压朱佑一头。结果切磋开始之后,刚刚文绉绉地对着“匈奴使节”说了几句场面话,耳畔就忽然传来了一声断喝:“蛮夷之邦,地不过一州,民不足百万,安敢妄自尊大?若继续虚言狡辩,当心我天朝雷霆之怒!”

    “啊?”不光靠你门口处观战的同学们都愣住了,同为“使者”的王珏,也目瞪口呆。他自问平素在长安城内,也算横行人物。可自己欺凌的对像,都是平头百姓。几曾将外邦使节,像个奴仆一般呵斥?!这哪里是礼?分明就是仗势欺人!

    而那朱佑,却丝毫不觉得他自己做得有多么离谱。没等假扮高句丽使节的五经博士崔发将回答的话说完,居然又猛地向前夸了一步,再度居高临下厉声断喝:“汝如此执迷不悟,是作死耶?找死耶?抑或与汝主有仇耶?速去,告知汝主。要么奉命行事,要么提兵来见。陛下仁慈,许高句丽两者二选其一!”

    ”好……”距离门口最近的同学带头大声喝彩,兴奋莫名。稍远处的同学虽然听不清朱佑在说什么,却见他儒冠布袍,像春秋时的国士一般,居高临下怒斥“外夷”,顿时就把自己代入了进去,刹那间,掌声如雷!

    “这小子,还真有几分急智!”朱佑的老师刘龚手捋胡须,左顾右盼。

    先前听了题目,他还偷偷为自家弟子鸣了几声不平。毕竟王珏出身于公侯之家,见过的大场面,是朱佑的上百倍。此番比试,可以说没等开始,胜负就已经分明!然而,他却万万没想到,自家弟子朱佑应变能力竟如此强悍,发觉情况对自己不利,便果断扬长避短,放弃对礼数细节方面的深究,直奔主题。

    “这,这小子,呵呵,呵呵,再长几岁,世间还有谁治他得住?!”祭酒刘歆(秀)的眼光,却比刘龚又高了不止一筹。隐约猜测出了朱佑的真实企图,惊诧之余,苦笑着连连摇头。

    王修、王恒、王固等人心中则暗叫一声不妙,纷纷努力给王珏使眼色,暗示他不要受竞争对手干扰,尽力一展所长。而刘秀、严光等人,则悄悄地击掌相庆,乐不可支。

    只有跟朱佑同场竞技的王珏,根本看不出来朱佑此举的深意,还以为对方在毫无目的的胡闹。顿时忍无可忍,跳将过来,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呵斥,“朱仲先,我大新乃礼仪之邦,岂能……”

    “王兄,汝大新人耶?高句丽人耶?”朱佑丝毫不以他的指责为意,笑呵呵地退开半步,低声打断。

    “你……”王珏被他问得微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朱佑是在模拟大新朝的礼官,与高句丽使者交涉。哪怕此人做得再出格,自己也没有当场喝止他,助长高句丽使者气焰的道理。

    想明白此节,他本能地就打算采取措施补救,然而,却为时已晚。只见朱佑又笑了笑,又低声提醒道:“王兄,你奉命与匈奴使节交涉,忽然将其晾在一边,是何道理?莫非故意拆朱某这个同僚的台,比你所承担的任务还重要十倍?还是你又一时旧疾发作,把礼宾当成了儿戏!”

    “哄!”这次,大笑得不再只是门外的观战学子。诚意堂内,所有师生,都忍不住连连捧腹!

    本场竞技考的是礼宾,论表现,朱佑这个治礼郎到现在为止,的确有些过分慢待的异族使节。然而,他却同时大扬了上朝天威,可谓功过参半,彼此可以相抵!而王珏先是将匈奴使者丢在一边不理,然后又公然替高句丽使者说话,很显然,从头到尾就没弄清他这个司礼官到底隶属于哪一方,丢人显眼不说,还有损国荣!若是真的发生于现实当中,被皇帝下令直接推出去砍了脑袋,都不会有人替他喊冤!

    注1:蠹虫,一种白色的小虫子,吃木头,书本,衣服。古代用书中蠹虫,特指书呆子。

    注2:陈胜、吴广在起义时,能将写了字的布条塞进鱼肚子里。而二人起义前所说的那些话,也不似出于文盲之口。所以陈胜吴广二人,肯定读过一些书。

    注3:治礼郎,古代外交官,隶属于大鸿胪。汉代定额四十七人。专门负责应对外国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