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最怕的是孤独

大悟状态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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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没有一个同类,孤独终于袭击了我,这时候的我才发现,原来孤独才是最可怕的敌人,我开始的时候还会对小白和小灰说话,可是说着说着,就不想再说了,它们也听不懂,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把自己的一切差不多都说完了,已经说无可说了。

    再之后我就陷入了沉默,一整天一整天的沉默着,思想也越来越迟钝,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会想着,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我多久才能离开这里,后来也就不想了,越想就越想出去,而我深深的知道,我也就能想想。

    回忆是有价值的,我会回忆很多事情,回忆自己小时候,回忆自己上学时候的趣事,回忆自己考上大学时候父母的骄傲,回忆一些朋友,兄弟,也会回忆易烟寒,想起和她第一次发生关系,回忆翟丹墨,想着和她在一起的疯狂,回忆那个让我后悔没杀了的苏芍,会想起我强她时候的那快感。

    可是我越是回忆,就发现这些回忆就变得越无味,变得越淡,我害怕了,不敢再去想了,我怕有一天,我连这些回忆都丢失了。

    我在山洞中的最后一天,我躺在地上,望着洞顶,就那么一直望着,我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那里除了石头之外,也没什么了,可是我就是想那么一直盯着它们看,我看了很久很久,突然就猛得坐了起来,嚎啕大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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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哭什么我不知道,就是忍不住的去哭,那哭声,在这空荡荡的山间回荡,犹如一只凄厉惨嚎的恶鬼。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鬼,但是现在的我却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死的想法很突然的涌进了我的脑中,然后这种想法就在我的脑子里无限的蔓延开来,或许死在这里也是不错的选择,这里有阳光,也很温暖,尸体也不会被风吹雨淋,死了就一切都没有了。

    没有了恐惧,没有了孤独,人死之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手枪就放在一旁,我拿起枪,将枪口对着我的脑袋,就在我下意识的想要扣动扳机的时候,小白一下扑进了我的怀里,差点把我扑倒在地上。

    这一下也让我一下惊醒了过来,我把手枪远远的扔了出去,然后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死了,就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了,后怕的感觉涌了上来,额头上也渗出了豆大的汗滴。

    我想小白一定不是刻意的要救我,它根本意识不到,我刚刚要做什么,也意识不到我手里的枪代表着什么,它只是被我的哭声惊醒了,下意识的跳进我的怀里而已,也正是这一下,不经意之间救了我一条命。

    我紧紧的抱着小白,不断的摩挲着它的皮毛。

    “你还真是我命中的福星啊,你知不知道,刚刚差一点我就死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和你说啊,小白,我是一个杀人犯,我是杀了人才逃进山里的,我当初……”

    我不断的说着,一直说着,我不是说给小白听的,它也听不懂,它蜷缩在我的怀里,很享受我对它的抚摸,在我的抚摸中睡去,我却依旧再说,我这些话,说过了很多遍,可是仍旧再说,我是说给自己听的,或许也不是,也可能是说与那山鬼听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就靠在山洞的石壁上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经过昨天晚上差点自杀,我不敢再继续留在这里了,我必须要走了,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儿干,让自己不那么闲,让自己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现在的我并不怎么怕死了,死对于我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只是我不想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不想让自己放弃自己,不甘心就这么说,在我的心底,还有那么一丝幻想,有一天要从这山里出去,回到城市里,回到有人的地方。

    当初在城市中,经常厌恶城市的喧嚣,城市的人太多,可是现在,那些对我来说,简直如同天堂。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去,那一丝幻想,或许也就仅仅是个幻想而已。

    经过这十几天的修养,我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伤口已经愈合了,离开山洞之前,我把伤口上的线给拆了,后背上的线我没办法拆,就那么放那吧,不拆也死不了人的,无所谓了。

    现在我把很多东西都看的挺淡的,包括生死。

    身体恢复了,我在山里的速度也就快了不少,再加上我刻意的让自己疲惫一些,所以每天我都会走很远的路,至少我感觉自己走了很远很远。

    手表被我扔进了背包里,时间的概念被模糊是一种折磨,但是在现在,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时间,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折磨,我会忍不住的看手表上的日期,然后计算自己在山里呆了多少天,这样清晰的概念,让我异常的煎熬,会让我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掉头的冲动。

    我其实知道,现在就算是我掉头,或许也无法从山里走出去,那样的话,就更是一种折磨了。

    没有了时间概念,也不去刻意的计算时间,我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在山里行走着,日出而行,到太阳的光线倾斜时找地方休息,或者是树洞,也或者是山洞,有的时候什么都找不到了,就搭雪窝棚。

    我就这么如同一个上了发条的钟一样,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之前偶尔见到一只猎物,打到一只猎物我都会有些欣喜,现在遇见了,打到了,也再没有了一丝波澜,野味吃一段时间是鲜美的,吃多了,就变得无味,甚至难以下咽了。

    我现在特别怀念米饭的味道,包里还剩下一个馒头,就偶尔拿出来闻一闻,那懂的硬邦邦的馒头,我甚至都能闻出香甜的味道来,有的时候打不到猎物找不到吃的,我宁可饿着,也舍不得把这个馒头吃掉。

    我身上的皮袄破破烂烂的,头发胡子也长长了,强硬的山风把我的脸给吹裂了,手上脖子上也长了一层的黑黢黢的皴,现在的我已经真正的变成了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