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高亦安自述

李不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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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亦安自述:

    我的家族是我反思人生的样本,我的父亲,生于60年代,他是个及其优秀的商人,在他二十出头时,娶了我母亲,有了我。

    高家在他手中一手建立起来,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出生于江城,和我父母生活在一起,年少时,时常见我父亲喝的酩酊大醉归来,找不着东南西北。

    十五岁那年,我的父亲,因在商场上不懂人情世故与圆滑处事,遭奸人陷害。

    那年,我的母亲,在高家叔父辈的摧残中得了抑郁症,而我,成了一个过街老鼠,她们明面上说着喜欢我,为我好,送我出国留学,实则,是将我赶出江城,独吞我父亲的产业。

    二十岁那年,偶然的,我知晓了父亲的死并非纯粹的。

    二十二岁,我归国,入驻高家集团,步步为营,使劲手段,将高家叔父辈的人悉数都踩到了谷底,死的死,伤的伤,进去的进去。

    站在制高点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踩着别人的尸体上去的。

    而我也不例外。

    我从不承认自己是个君子,但比起那些小人,我似乎又正值许多。

    整个高家,除去我母亲,其余人,都成了我商场道路上的垫脚石,包括我的爷爷奶奶。

    我未曾放过高家的任何一个人。

    世人都说我的年纪轻轻心狠手辣,将来必然在商场上有一番大作为,可我,并不在乎这些,这个过程我走的并不容易,花了近乎十年的时间,这十年,我每日睁眼想到的是如何弄死高家那群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东西。

    闭眼也是如此。

    那时,我的母亲尚且还在医院与抑郁症对抗,而我,有长达三年的时间未曾去看过她。

    我怕、怕我的出现,会让她的病情更加严重。

    直至三十岁那年,高家人近乎都已经处理完了,我才着手将高家老宅翻新,将我母亲接了出来。

    将那些原本遣散了的佣人在花重金请了回来。

    很意外的,在老宅里,她的病情有所控制,不再反反复复。

    不发病时,与平常人无异。

    我从十五岁到三十一岁,这十六年间,满脑子都是复仇。

    从未想过其他。

    直至三十一岁上半年,一切步入正轨,高家人悉数散落,当这一切都达成所愿的时候,恍惚间,我觉得人生没有了任何意义,好似我生来就是为了复仇,报仇结束,我的使命也就完成了。

    找不到在存在人世间的理由。

    直至她的出现。

    初见沈清,我恍惚间,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年少时的身影。

    那个一无所有却愿意用一腔热血去拼搏的影子。

    她的出现,就好像一管子鸡血注入我的血脉,在往后极长的一段时间,我时刻关注她,给她打击,给她帮助,在那些年里,郭岩说,我脸面上的笑颜似乎只有见到沈清时才会展开。

    不可否认,是的。

    每每见她苦苦挣扎的时候,我在想,我一个男人,从那个境地走过来的时候都去了一层皮,她一个女孩子,怎受得了?

    可第二日,我见到的沈清,依旧是那个精英模样。

    她会在四下无人的街头蹲在地上独自舔伤口,也会在天亮时,穿着得体的套装出现在办公楼。

    她鲜少露出笑容,给人的感觉很清冷。

    很无情。

    起初,我只是将目光注视在这样一个女孩子身上,后来,当我得知她是沈风临长女时,那种惜惜相惺的感觉更加浓烈。

    她生于矜贵,却活的悲惨而又用力。

    她从不在外人眼前展露悲沧,却会一人躲在漆黑的墙角独自抹眼泪。

    那年,沈清二十岁,我同她一起出去应酬,商场上的老东西喝多了,难免起了贼心。

    开始动手动脚。

    那夜间,我吩咐郭岩将人给办了。

    自此之后,沈清心狠手辣的名声开始在圈子里流传开来。

    我以为,我与沈清之间这种太过相像的经历会一直流传下去。

    直至她被迫进入婚姻,那一刻,我在想,人生是否还有第二条路走。

    有人说,我是沈清的伯乐,我不敢担起这个高帽。

    在我认为,我们都是被家族利益摧残的牺牲品。

    而沈清,比我更加悲惨。

    人生下半场我已经拼赢了,这辈子,只要我不想步入婚姻的殿堂,谁也不能奈我何。

    但沈清、不同。

    她的下半场,依旧是悲惨的。

    我难以想象,在沈清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我竟然会有种失落感,那种失落感足以让我彻夜难眠喝上几十瓶酒。

    那种空荡感,就好似突然有人将我维持生命的鸡血给抽走了。

    那一刻,我恍惚间有种感觉,我对沈清,似乎已经不是简单的欣赏的之情了。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许是我的这种难以言喻表现的太过强烈,婚后不久,她的丈夫向防蟑螂一样将她拉出了盛世集团。

    她走后,那个位置,在也未曾有人坐过。

    我每每路过,总会觉得她还在,路过时,喜欢看一眼。

    久而久之,看多了,心痛的次数,也多了。

    她孤身一人离开盛世,而我,并不忍心她孤单又悲凉的一人待在沈氏集团,将她的团队,打包送给了她。

    因此,我损失了数亿。

    但我必须承认,在她因此事请我吃饭时,我想,损失多少,似乎都是值得的。

    陆景行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但他的优秀仅限于家庭背景,在一个受过伤的女孩子面前,他的这种经历,当真是不值一提。

    说来也是奇怪,沈清在我身旁呆了足足五年,我都不知晓她心有所属。

    那日深夜,我出差归来,手中有份文件要急于传给合作商,于是回了公司。

    却不想,撞见沈清刚刚离开。

    而后,在许久之后,我才知晓,她心有所属的那个人,既然是沈南风,这个她名义上的哥哥。

    那一刻,我及其震惊。

    在她与陆景行的婚姻中,我不自觉的为她们这段关系打起了掩护,你若问我为何?

    我想,我给不出你一个完美的答案。

    沈清二十一岁那年,大家招呼着给她过生日,因她不喜热闹,也只是异常平常的生日宴会,她收到每个人的礼物都是淡淡柔柔客客气气的道谢,可直至,她伸手拆开了一份包裹,那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厚旧的书籍,同事之间都在暗探到底是谁如此不识相,送她旧物。

    沈清笑了笑,没说话,她伸手,将那本旧书籍拾起来,拍了拍,而后拿着它,转身进了书房。

    而后,我笑问沈清,是男朋友送的?

    她说:沈南风。

    简短的三个字,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眉眼间却是有流光溢彩。

    直至后来,我知晓沈清心有所属沈南风时,在联想起今日,不自觉的为她们打起了掩护。

    在婚后,沈清过了及其漫长的一段痛心疾首的时光,她与陆景行争吵失踪的那半年,无疑,我心底也是担忧的。

    那种担忧不亚于沈南风与陆景行二人。

    我时常觉得,沈清嫁给陆景行,失去了自我。

    而这话,是真的。

    一个展翅高飞的鸟儿突然变成了囚笼中的金丝雀.

    这一路走来,她像个不服输的斗牛,明知天家的权威不可撼动,却还偏偏要争得头破血流.

    她身上的那股子韧劲,是多少男人都没有的.

    我欣赏沈清,这种欣赏来自感同身受.

    这世间没有感同身受?

    不不不、有的,他年少的经历与沈清多么相似啊!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才格外关注她啊!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身上的那些品质,是深深吸引我的东西。

    那年,她小产入院。

    我得知此消息时,坐在办公室足足一下午,那种难过而又悲伤的感觉好似是我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如此境地似的。

    我去过医院,但只是将车停在楼下,并未曾上去。

    太过突兀了,男女有别。

    我对她的关心,应该止在朋友的层面上。

    我之于沈清,是后知后觉的。

    当那日,郭岩酒后趁醉壮胆问我;“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沈总?”

    那一刻,我的心,就好似桌面上正在翻滚着的火锅,是沸腾的。

    久久不能平静。

    许久之后,我佯装淡定道;“何出此言?”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总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欢一个人,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喝醉了,但说出来的言语确实赤裸裸的现实。

    喜欢一个人,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应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随后,沈清入驻首都。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应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城市,有我的事业,我的母亲。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那夜,雨幕磅礴,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抽了半包烟,雨水打进车里,湿了座椅。

    沈清北上,恍惚间,带走了我那颗平稳的心。

    随后,盛世集团开始大力发展首都事业。

    这一切,旁人不说,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近乎将盛世总部迁往首都,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

    此后,在面对陆景行阴测测的为难中,我怕从未想过退缩。

    实属是难得,若是让我高家列祖列宗知晓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那年,沈清孩子出生,她的身份从一位妻子便成了母亲。

    身旁好友何其高兴?

    我想,成家立业生子之后,人生应该稳定了。

    可实则,并非,陆景行带给她的大风大浪并没有因此停歇,反倒是越刮越大。

    这其中的一切,我不好明说。

    我认识的陆家人,没一个好东西,陆槿言也好,陆景行也罢,都是唯利是图为了权利愿意牺牲一切的人。

    但所幸,陆景行是爱沈清的,那种爱,即便是强势霸道也不能更改它的名字。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沈清生子后,我有极长的一段时间就飞往全国各地收拾烂摊子,陆景行是那种阴测测的阴险小人,他为了不让我在沈清身边转悠,全球给我使袢子。

    倒也真是难为他了。

    这世间,能让一国总统如此防着的人,除了我,估计也没谁能享受这个待遇了。

    我应该是庆幸的。

    来往首都与国际之间,每每在首都机场,我总是幻想能见到那个十九岁的沈清。

    我出差归来,她前来接机,面色平淡,嘴角牵起,那样的沈清,是我此生最怀念的。

    可我知晓,人生,错过了,便是错过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母亲养了一只白猫,那只猫,跟沈清很相像,它很漂亮,有一只大大的白尾巴,走起路来毛发迎风飞扬,它也很孤傲。

    旁的时候,你是见不到的,唯有它饿了,需要吃食了,你才能见到影子。

    亦或是它受伤了,需要帮助了,才会到你跟前来蹭一蹭。

    冬日里,猫畏寒,它会跳上被窝跟你一起睡,以此来取暖。

    但除此之外,你几乎是碰不到它的,这猫啊!薄情寡义的很。

    需要你的时候才会跑过来跟你蹭一蹭,不需要了,管你是不是给它投食的人。

    在这段隐藏的感情中,我想,我是幸运的,相较于沈南风,我是幸运的。

    那年,陆景行知晓沈清与沈南风的往事,闹得不可开交,近乎将沈清身旁所有人都设计了一番。

    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这种做法。

    自己的妻子,心中有人,且还是自己的大舅子。

    更甚的是,二人朝夕相处。

    怎能不叫人怒火丛生?

    沈清与沈南风二十年的感情,成了陆景行梗在喉间的一根刺,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

    他禁止沈南风出入首都,固然心狠,但谁能说,他不是在用最愚蠢的方法来保全自己的婚姻呢?

    任何一个男人都接受不了沈南风的存在,即便他们之间清清白白,也接受不了。

    那段过往无论如何都抹不去。

    这是不可争的事实。

    沈清儿子一岁那年,陆槿言凭空消失。

    首都在无这号人物,随之消失的还有一国副总统彭宇,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这二人是否去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共度余生,但后来,我的猜想并未得到证实。

    首都的风起云涌太过变幻莫测,叫人抓不住。

    陆景行与沈清婚后十二年,办了场小型婚礼,这场婚礼,没有媒体,没有外人,来者都是大家的亲朋好友,陆景行一身得体西装站在远方,身旁站着三个孩子。

    彼时,当我见到那个穿着简约白纱一脸泪水的女人时,我想,她大抵是爱陆景行的,很爱很爱。

    那种冲击感,让我恍惚间似是见到了一对几十年的恩爱老夫妻。

    【若有来生、与君重逢】

    【余生漫漫、与尔同归】

    多么美好的誓言?

    走向这一步,沈清与陆景行花了足足十二年的光景。

    我此生,大抵是遇不到共度一生之人了。

    沈清婚后,我身旁出现过各种世家小姐以及普通女子,她们身上都有一个共通点,大多都与沈清有几分相像。

    但行至最后,我才知晓,也只是有几分相像而已。

    我此生,在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与我有着共同经历惺惺相惜的女子。

    人生,难得一知己。

    年少时啊!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