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装游行败家法

余云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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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那可是要……很多钱的……”镇长慌了。

    洛丹伦的确有驯养狮鹫的习惯。

    狮鹫飞得很快,完全可以满足时间上的需要。

    问题这种狮子身体、巨鹰脑袋、长着一对九米翼展大翅膀的中型猛禽不好驯养不说,还非常花钱。一只狮鹫在连续飞行的高体力消耗状态下,一天至少要吃两百斤肉。

    如果是遍布森林的山区,还可以玩放养,让狮鹫自行捕食。

    早已大规模开发,到处是耕地的斯坦索姆高山盆地,这种放养就是坑了自家的农民。

    一个俯冲,一头牛就没了。

    如果不赔偿,或者进食时被农民打扰的狮鹫伤了人,下面还不闹翻天?

    就算斯坦索姆这样的大城,也仅仅豢养着不到十只狮鹫,以作紧急联络之用。平日不光要长期跟猎户收购肉食,还要有一个专门的农场养猪牛羊。

    若是战斗型的狮鹫,必须让狮鹫生撕猎物进食,保持其凶性。

    还要配专门的兽医、驯养师和清洁工。

    请注意,是一个【飞机点】要配一组人。

    活脱脱的烧钱大户!

    自家主子为了吃异地美食,就搞出这事?

    巴瑟拉斯粗略地说出所需的金钱后,本以为麦当肯会知难而退,谁知道“啪”地一个响指,立马有两个仆人将一大箱阿拉索金币抬进来。

    麦当肯悠悠地:“这里是一千金币,不够狮鹫就去找鹰巢山矮人买,甚至签长约雇佣矮人的狮鹫骑士也可以接受。”

    全场死寂一片。

    好几个人看着那一箱金币,无法自控地在瞬间露出贪婪的目光。

    别笑,就算在天朝,十几亿人当中,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500万软妹币的现金?

    想到这么一笔巨款,居然是要拿来吃掉,好几个人眼角抽搐,心脏狂跳。

    大家都知道自家公爵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一直都挺败家的,比如宠信安娜丝塔丽男爵夫人,给了她好多金钱赏赐,让这个拜金女得以买各种豪华的黄金首饰。

    但这么败家法,公爵家也挺不住啊!

    巴瑟拉斯嘴巴蠕蠕地:“公爵大人,身为你最忠实的仆人,我有义务提醒你,您的领地一年的进账差不多就这个金额……”

    这不是瞎扯。

    在人类世界普遍以农耕为主的当下,没什么工业可言。地处高山盆地当中的斯坦索姆领,别看领土面积足足有4万多平方公里,领内低产的梯田较多,粮产真是不咋滴。

    光靠粮产,给工具人发工资都不够。

    幸运的是,领地内有好几个富瑟银矿。

    这玩意锻造,珠宝,附魔,工程学,炼金等行业都用得上。

    这种矿石可以炼出相当坚硬的瑟银锭,很受铁匠欢迎。可谓是高端武器的必备。更不用说伴生的【奥术水晶】了。

    这个时间点,还没有人意识到这种低几率伴生的神秘水晶的真正用处。

    从掌控斯坦索姆家族开始,麦当肯第一时间就注意到这些收入——尼玛的,小爷我不使劲花,岂不是有盈余!?

    麦当肯一摆手:“别小看斯坦索姆家族2000年的底蕴啊!”

    得!

    你都说到这份上,谁还敢哔哔?

    这里的浆糊规矩就是——当一个大贵族跟封臣大谈自家族历史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不想跟你谈了,你接受命令就好。

    斯坦索姆家族现在就是某人的一言堂,上无父母,旁系分支很不巧地在几年前被巨魔杀光了。

    正当众人以为这就是麦当肯胡闹的结束,一个更加夸张的议题被抛出来了。

    “我要去打猎……咳咳,巡视自己的领地!”

    各路大贵族都有守土职责,没有国王允许,是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地。

    巡视领地这种事可以说正常,也不正常。

    作为洛丹伦最大的几个贵族,他出巡能简单了事吗?

    上头一句话,下人跑断腿。

    说的就是这码事了。

    麦当肯一个出巡命令,顿时将整座城堡搞得鸡飞狗跳,用的理由同样冠冕堂皇【鉴于大陆南部暴风王国遭到千年一遇的巨魔侵袭,本公爵有理由相信一场涉及人类生死存亡的全面战争即将来临,所以即日起要巡视各领地。】

    嗨!

    单单一个打猎,能花多少钱?

    肯定是武装游行才烧钱啊!

    50名公爵直属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带着一、两百号骑士扈从和骑士学徒,这里就300骑了,还不算备用的马匹。

    算上马仆等下人,五百人妥妥的。

    单单有骑士,没步兵怎么行?

    200身穿精铁铠甲的剑士安排上,再来400长枪兵。

    最后算上管后勤的杂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队组建完毕。

    浩浩荡荡是肯定的,更难得的是,现在不是战时,封臣没义务响应领主的战争召唤。按照老规矩,战时公爵要响应国王的号召,下级封臣要响应公爵的号召——划重点!所有武器、马匹、弹药、干粮都特么自备,不然给你封地是干啥的?就是给人养人和搞装备的。

    封臣打仗基本没啥好处,除非是国战抢到了地盘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战利品。

    此时国王没放‘穿云箭’召集封臣们战斗,那么武装游行当然是公爵买单!

    “我已经发出邀请给莫格莱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猎,千万不能失了我们斯坦索姆家的气势!”

    “是!”下面一堆工具人气势如虹地大声回答。

    整个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马蜂窝,一大群人跑来跑去,把工具人一号巴瑟拉斯给忙坏了。

    斯坦索姆领和平太久了!

    周边国家多半有着各种各样的小问题,洛丹伦领内真的没有大规模战斗的机会。唯一可以称得上是问题的,就是斯坦索姆领地东面150公里的山区,有一个名为【烂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猎,都不知道,原来领地的军备差到这个地步。

    毕竟和平时期谁给你天天穿着二十斤铠甲站岗?

    剑士的剑倒是保养得挺好,问题出在护甲上。

    无论是步兵的铸铁护甲还是枪兵的皮甲,都不是什么耐保存的玩意。

    铸铁会锈蚀,皮甲会开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废物了。

    巴瑟拉斯本以为领主会大发雷霆的,谁知道麦当肯面(心)无(中)表(狂)情(笑)地签字,让他换新的,然后将他打发走。

    哈哈!

    搞美食哪有烧军火烧钱快?